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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书法品评视角及方法 兼谈品评概念及其衍生
中国古代书法品评视角及方法 兼谈品评概念及其衍生

来源:中国书画报 作者:黄鸿琼 2019-03-12 阅读:

中国古代书法的品评视角、品评方式方法先是采取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形象、意象描述,由形而下的拟人、拟物的描述到形而上的抽象、概括;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形到神;由形象品评、抽象品评到品第品评;由品评书法技法上升到品评内在的、深层次的人文修养的书法核心。如此一环紧扣一环,概念不断衍生,境界不断提升。但这些品评视角、品评方式方法使用的过程并非绝然,而是常交互使用,并不断完善。

汉崔瑗的《草书势》是史载最早的真正以书法本体的立场、从审美的角度描述书法艺术及审美感受的一篇书论,也即目前考证出的中国现存可靠的第一篇书法品评文章。文中“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摧焉若阻岑崩崖”,以形象的描述道出草书“放逸生奇”的极度自由的、飞动的“势”的动态美感和“崩崖”之力。崔瑗凭直觉以形象的类比方式来品评书法艺术中的这种势和力的美,但却很朦胧,没有做出理论上的概括。

汉末蔡邕在崔瑗的基础上概括性地以“势”“力”品评书法,并深入、全面地研究了用笔的“九势”。“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有势就有力,势会产生力;“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更体现了对线条含忍之“力”深刻的审美认识。这也是汉代书法粗犷风格的美学趣味的体现,是对阳刚之美的推崇。

到了魏晋南北朝,“力”的美学涵义得到了补充与发展。钟繇、卫铄、羊欣、虞龢、王僧虔等提出“筋”“骨”“肉”“流美”“肥”“瘦”“质”“妍”等书法审美品评范畴,并辩析它们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又衍生出“天然”与“功夫”、“笔力”与“媚好”、“形质”与“神彩”、“情”与“思”等审美品评概念。

南朝梁袁昂的《古今书评》不仅把人的风姿气度、形貌、神态、情性、事理以及自然、动物作为比喻对象品评书法作品,甚至把音乐美韵比拟书法的韵味,极尽形象、意象描述、拟人、拟物及形神描述之能事,把当时的各种形象、意象比较品评方式总结性地应用于书法品评中,并对每个书家的书风做出个性化及人格化的品评,把形象、意象品评方法发挥到极致。

同是南朝梁的庾肩吾的《书品》异军突起,出现了品第品评书法的新视角,把书法分为九品,上、中、下品之下各自又分为上、中、下品。之后,唐人李嗣真《书后品》则在九品之上又增添了逸品之品评等次。张怀瓘在《书断》中则确立了“神品”“妙品”“能品”的“三品论”品评标准,“神品”是天才的产物,“妙品”是出自“功深”之手,“能品”则是能合乎法度、技法精熟者的产物,使得“神彩”的内涵深化了,品第品评更清晰而简约。

初唐的欧阳询以抽象、概括的方法对技法理论做了一次大总结,创作了《用笔论》《三十六法》《传授诀》《八诀》等。

中唐孙过庭的《书谱》则把理性、概括、抽象、逻辑思维的书法品评法加以总结并推向高峰。他总结了前人所论并有所创新,较为透彻、辩证地论述了质与妍、古与今、老与少、执使转用、平正与险绝、谋篇、各字体特色、临摹的精准、创作的五合五乖以及得时、得器、得志的关系,并兼及书法的性与情、智巧兼优、“二王”人格精神之区别等等。

而从汉代开始,在研究、品评技法的同时,书家就已经意识到人文精神的重要性,开始对书法艺术美的本质进行深入的探讨并以之为品评的视角加以评述,认识到书法本质应由技进乎道,特别是唐以后更加重视人文精神的品评视角。

汉代许慎在论述文字的起源之后,解释了“文”“字”“书”的涵义,并提出了“书者,如也”的美学命题。《说文解字·序》是一篇关于文字的理论文章,但与书法密切相关。他虽对“书者,如也”没有展开论述,但起到“言有尽而意无穷”的作用,启发了后代学者去体会、生发并再创造。

比崔瑗稍后的赵壹《非草书》认为“杜、崔、张子,皆有超俗绝世之才,博学余暇,游手于斯,后世慕焉”,把书法艺术导向文化本位,对后世影响很大。同时代但稍后一些的东汉书家、书论家蔡邕的“书者,散也”,指出书法是抒情的艺术。唐代虞世南《书旨述》则从社会的实用功能性质的角度说:“书者,如也,述事契誓者也。”都是从许慎这一命题生发开来的。

唐代张怀瓘在《书断》中从社会学的角度,包括书法在内的文字功能的角度对“如”做了全面的阐发:“书者,如也,舒也,著也,记也。”“书”即“如”其思想表达,即抒发情怀,即取名述事,即以书面形式记载过去、现在和将来,即所有自然、社会、人类思维所及的一切、“有”的“无”的,无所不论,应用广泛又简便。张怀瓘在另一书论《书议》中又言:“论人才能,先文而后墨。羲、献等十九人,皆兼文墨。”更加明确了书法艺术美的文化本位的视角。

宋代黄庭坚《论书》更加直白地表述:“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余尝为少年言,士大夫处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不仅从书法艺术美的文化本位的视角(“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论述书法,并强调了人格精神(“脱俗”“道义”)。苏轼亦言:“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明董其昌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胸中脱去尘浊,自然丘壑内营。”皆一脉相承之言。

明代项穆《书法雅言》“资学”篇有言:“资贵聪颖,学尚浩渊。资过乎学,每失颠狂;学过乎资,犹存规矩。资不可少,学乃居先。”是对文化本位的加强。

清杨守敬《学书迩言》云:“一要品高,品高则下笔妍雅,不落尘俗;一学要富,胸罗万有,书卷之气,自然溢于行间。”

清代刘熙载《艺概》从书法内涵的角度阐发:“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这是“如”的大总结。把书法艺术美的本质做了全面总结和概括,提出人文精神在书法中的重大意义和价值。

总之,古代书法品评视角沿着两条线索同时要求同时发展:一是技法,另一是人文精神。这两条线索可以说主宰了中国古典书法的发展脉络,也是书法品评的重要的综合品评视角,特别是唐以后“论人才能,先文而后墨”更加突显。因此,古代书论已明确了书法艺术审美品评(及书法创作)应由技进乎道。技法是基础,人文修养(或人文精神)是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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